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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公报
甘肃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公报
发布日期:2017-11-06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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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甘肃省统计局

甘肃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决定,2013年至2015年开展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普查标准时点为2015年6月30日。本次普查基于优于0.5米高分辨率航空航天遥感影像,充分利用行业专题数据,通过实地调查与核查,完成了全省自然地理和人文地理要素空间化、定量化和属性化普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盖、水域、荒漠与裸露地、铁路与道路、居民地与设施、地理单元等。

甘肃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于2017年6月21日通过了由甘肃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验收。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将甘肃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主要成果公布如下:

一、地形地貌

甘肃省地理国情普查地表表面积为455150.78平方千米,平整系数0.9347。东西跨度1480.30千米、南北跨度1131.92千米。

按地貌类型划分,平原面积123403.20平方千米,台地面积38191.93平方千米,丘陵面积102006.11平方千米,山地面积161814.54平方千米;按流域划分,内陆河流域面积243706.85平方千米,黄河流域面积143413.67平方千米,长江流域面积38295.26平方千米。



二、植被覆盖

植被覆盖总面积312574.31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73.48%。其中:种植土地面积56765.77平方千米,林草覆盖面积255808.54平方千米。

(一)种植土地

种植土地主要包括旱地、果园、苗圃和其他经济苗木。其中:旱地面积52203.35平方千米,果园面积3034.33平方千米,苗圃面积495.63平方千米,其他经济苗木面积967.92平方千米。

(二)林草覆盖

林草覆盖主要为天然草地、灌木林、灌草丛和乔木林。其中:天然草地面积119692.33平方千米,灌木林面积50694.75平方千米,灌草丛面积44369.51平方千米,乔木林面积36578.27平方千米。


三、水域

水域面积2036.48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0.48%。其中:湖泊面积185.55平方千米,库塘面积502.65平方千米,冰川与常年积雪面积751.48平方千米。

省域内四级以上河流总长度为4739.77千米。其中:1级河流长度为948.35千米,2级河流长度为83.37千米,3级河流长度为1518.40千米,4级河流长度为2189.65千米。

四、荒漠与裸露地

荒漠与祼露地面积101630.78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23.89%。其中:盐碱地表面积566.49平方千米,泥土地表面积2603.40平方千米,沙质地表面积11632.67平方千米,砾石地表面积79447.64平方千米,岩石地表面积7380.58平方千米。

五、铁路与道路

铁路与道路面积1910.55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0.45%。其中:铁路面积73.52平方千米,其他道路面积1837.03平方千米。

省域内铁路(不包括专用铁路)总长度为3450.99千米。高速公路14条,总长度为3312.86千米。国道18条,长度为8259.12千米;省道45条,长度为6641.87千米;县、乡及专用道路总长度为31640.64千米,乡村道总长度209910.56千米,其中硬化道路长度68142.28千米。

六、居民地与设施

居民地与设施面积7263.66平方千米,占总面积的1.71%。其中:多层及以上房屋建筑区面积144.42平方千米,低矮房屋建筑区面积2799.20平方千米,独立房屋建筑占地面积296.42平方千米,硬化地表面积2136.91平方千米,温室大棚面积270.47平方千米,建筑工地面积322.35平方千米。

注释:

【1】本次普查按照《地理国情普查内容与指标》(GDPJ01-2013)执行。

【2】面积:基于CGCS2000参考椭球面计算。

【3】长度:基于CGCS2000参考椭球面计算。

【4】表面积:基于10米分辨率数字高程模型计算。

【5】种植土地:指经过开垦种植农作物并经常耕耘管理的土地以及连片人工种植多年生草本和木本作物,集约经营的,以采集果实、叶、根、茎等为主、作物覆盖度一般大于50%的土地。主要包括熟耕地、新开发整理荒地,以农为主的草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木的土地(林木覆盖率一般在50%以下);被地膜或人不能在内部进行生产活动的简易塑料棚覆盖的耕作土地;各种乔灌木及果树、苗圃、花圃等用地。最小图斑对应地面实际面积400平方米。

【6】林草覆盖:林是指成片的天然林、次生林和人工林覆盖的地表,包括乔木、灌木、竹类等多种类型。草是指以草本植物为主连片覆盖的地表,主要包括草被覆盖度在10%以上的各类草地,含以牧为主的灌丛草地和林木覆盖度在10%以下的疏林草地(参照《GB/T24255-2009沙化土地监测技术规程》和《GBT20483-2006土地荒漠化监测方法》)。最小图斑对应地面实际面积400平方米。

【7】水域:从地表覆盖角度,是指被液态和固态水覆盖的地表;从地理要素实体角度,指水体较长时期内消长和存在的空间范围。地表覆盖最小图斑对应地面实际面积400平方米。河流,地理国情要素采集长度500米以上的时令河与常年河、长度1000米以上的干涸河;湖泊,地理国情要素采集常年水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高水位线;库塘包括水库和坑塘,水库地理国情要素采集5000平方米以上高蓄水线,坑塘地理国情要素采集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岸线;冰川与常年积雪,地表覆盖与地理国情要素均采集10000平方米及以上面积。

【8】荒漠与裸露地:指植被覆盖度低于10%的各类自然裸露的地表。不包含人工堆掘、夯筑、碾(踩)压形成的裸露地表或硬化地表。荒漠地区最小图斑对应的地面实地面积为1万平方米,其他地区为1600平方米。

【9】流域及河流划分依据为《全国河流名称代码》(国标报批稿)。

【10】地貌类型:我省地貌类型分为平原、台地、丘陵和山地。

【11】高程带:基于10米分辨率数字高程模型计算,按照[500m,800m)、[800m,1000m)、[1000m,1200m)、[1200m,1500m)、[1500m,2000m)、[2000m,2500m)、[2500m,3000m)、[3000m,3500m)、[3500m,5000m)、≥5000m进行高程带划分。

【12】坡度带:基于10米分辨率数字高程模型计算,按照[0°,2°)、[2°,3°)、[3°,5°)、[5°,6°)、[6°,8°)、[8°,10°)、[10°,15°)、[15°,25°)、[25°,35°)、≥35°进行坡度带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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