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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图院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6〕48号)等文件精神及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甘肃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的相关安排,2017年我院计划公开考核招聘博士研究生1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和相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基本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

1、报名工作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截止日期2017年5月30日。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本人携带应聘材料到单位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3、报名地点:甘肃省地图院208室(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793号)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统一安排资格审查时间,以电话通知应聘者。

2、复审材料。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除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所在院校专业和如期毕业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的证明。2017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生不予聘用。

四、考核与考察

1、考核时间。2017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直接参加考核。考核将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与需要,采取答辩和实践操作等方式进行。

2、考察采取调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及德、能、勤、绩、学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有工作经历者须到其原单位考察。对国外留学人员,要与相关部门协调,考察其在国外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五、体检、公示及聘用

1、体检。我院将按照招聘计划以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名单。组织拟录用人员到省人社厅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人社部发〔2013〕58号)文件执行。

2、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我院根据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确定的拟聘人员,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3、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户籍迁转等相关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晓玲

联系电话:0931—8828751

 

                      甘肃省地图院

                      2017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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