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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65.tw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非公经济组织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及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甘测发〔2017〕74号

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甘肃矿区国土资源局,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单位: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要求,参照28365365.tw、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民营企业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及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测发〔2016〕72号)精神,经商省职改办同意,决定开展2017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非公经济组织、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与范围

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非公经济组织、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及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中,现从事测绘专业的生产、科研、管理类,且与单位确定人事、劳动关系的均可申报评审测绘专业中级职称任职资格(可代评初级)。

二、评审专业

根据测绘行业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确定参评的专业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形测量、工程测量、地籍测绘、地图制图与地图制印、地理信息工程等七个分支专业。

三、评审条件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有关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做为职称评审申报的必备条件。

测绘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甘肃省地质勘查及测绘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职改办发〔2002〕12号)、《甘肃省地质勘查专业及测绘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实施意见》(甘职改办〔2002〕10号)、《关于职称评聘中有关问题的规定》(甘职改办〔2003〕9号)、《关于规范职称评审对论文要求的通知》(甘人职〔2014〕33号)等文件执行。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2〕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按照《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文件执行。

四、评审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25份(评审初级职称打印15份),一律用A3纸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同时报送电子版(Excel制表)。《简表》文件命名格式:(年度)+单位名称+(姓名)+拟评审职务名称,如:(2017)甘肃北斗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李**)工程师。

(三)《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一律用A3纸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同时报送电子版(Excel制表)。《审查登记表》文件命名格式:(年度)+单位名称+(拟评审职务名称),如:(2017)甘肃北斗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审查登记表》由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负责填报;直接申报的省属单位及在省工商局注册的民营企业,由单位负责填报。

(四)担任现职以来业绩成果材料(如论文、报告、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的原件、复印件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五)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六)公示情况报告。

(七)学历认证报告。

(八)本人业务工作总结一份,主要总结本人担任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主要的业绩成果和达到的最高水平。

五、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各行业单位根据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容,及时通知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准备有关申报材料。

(二)单位推荐: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档案在用人单位管理的,由单位人事部门在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上审核盖章;档案由人才中心、人才市场等托管部门管理的,由托管部门在申请人的申报材料上审核盖章。用人单位组成考核推荐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或定量计分排名方式确定评审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相关评审材料。

(三)资格初审:推荐评审材料须经过县(区)、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审核人员须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四)资格复审:28365365.tw测绘工程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办事机构(设在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

(五)会议评审:上报材料审核合格后,提交相关评审委员会进行会议审议。

六、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9月30日。获奖证书、原始任务书或合同以下达时间为准;论文、著作以正式出版时间为准。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要准确填报、规范书写,封面上的单位名称须与加盖的单位公章一致,大型企事业单位须细化到二级单位名称。

(三)实行承诺制度。申报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须真实准确,并作出书面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的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四)所有申报人员均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信息查询,同时提供由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各单位在确定申报人员后须将其学历、现从事专业岗位、任职年限、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参与项目、获得成果、论文、著作)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报送材料须提供公示证明,未经公示,不得上报。

(六)报送材料时原件须与复印件及其他材料分开封装,并在材料前加贴《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登记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登记表》。所有材料均按文件及登记表内容要求,依照登记表内容顺序排列,复印件需装订成册。评审之后,原件退回,其他材料不予退回。

(七)申报材料统一由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并统一报送,在省工商局注册的民营企业直接报送。报送评审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未按规定格式上报及过期上报的不予受理。

上述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处联系。

联 系 人:董艳霞  南海  严颂兵

联系电话:0931-8846705  0931-8880602

所需表格材料请在28365365.tw网站(www.js-an.com)“下载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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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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