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多措并举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 |
近日,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牵头开展了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对全省范围内登载使用的地图进行了全面排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等部门关于开展“问题地图”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规范政府网站登载使用地图的通知》,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会同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开展甘肃省“问题地图”专项治理的通知》,制定了我省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由14个相关部门组成的甘肃省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建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组织、协调、督导“问题地图”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召开联席会议,推进工作进度。9月22日,召开了甘肃省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联席会议,会议学习贯彻了《甘肃省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报了前期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市州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汇报了工作进展,并对排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要求打好“问题地图”整治的宣传战、突围战、歼灭战、协作战,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地图”实行“零容忍”,严格督促各单位及时整改并做好“回头看”。 三是丰富标准地图,满足用户需求。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结合多年市场服务需求分析,编制发布标准地图181幅,供用户免费下载使用,内容从繁到简,能够满足一般用户新闻宣传用图、书刊报纸插图、广告展示背景图、工艺品设计底图等需求。要求各地各部门将所有政府网站登载使用的地图,全部替换为从28365365.tw官方网站(www.js-an.com)“标准地图服务”栏目下载的相关区域标准地图;将本地区、本部门所有网站提供的互联网地图服务,全部替换为28365365.tw官方网站(www.js-an.com)“天地图?甘肃”栏目提供的互联网地图综合服务。 四是认真排查摸底,明确工作任务。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对全省互联网网站登载的动态和静态地图;微博、微信公众号中登载的地图;政府网站登载的地图;新闻媒体使用的地图;展览(展会)、博物馆等展示的地图;公开出版和销售的地图(包括在电子商务平台、书店、图书音像市场中等销售的地图);进出口地图(含对外加工地图);其他地图(地球仪、工艺性地图产品等)八类地图进行了初步摸底,排摸全省各级政府网站有661家,其中省级74家、市州495家、县区92家;在省委网信办备案的具有新闻资质的新闻媒体网站45家。 五是按照工作流程,开展排查工作。按照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总体部署,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对排查整治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确定了各技术环节的对接模式,细化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并成立了三个技术组,技术人员利用互联网地理信息监管系统,按照搜索网站—地图图片(兴趣点)—有问题(无问题)—取证(排除)—保存有关技术流程(见流程图),先由系统自动排查,对系统检查疑似地图类图片进行人工判读,由人工区分问题图片和无问题图片,排除与地图无关的图片,对问题图片人工进行归类汇总,同时取证保存,并积极督促相关单位予以整改。截至目前,已将710家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网站纳入监管系统,省直部门74家网站已排查完成,存在“问题地图”网站11家,有问题图片179个。排查市州政府部门网站587家,发现问题地图网站53家,有问题图片336张;排查新闻媒体类网站45家,发现问题地图网站20家,有问题图片153张。 六是加强巡查督办,狠抓整改落实。从9月25日开始,省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3个巡查组分赴各市州开展全省巡查,对各市州专项行动进行督导,并对各州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地图”较多的单位和场所进行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办“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此次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地图内容方面:错绘中国国界线;漏绘南海诸岛归属范围线;个别地图国界线走向有误;漏绘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台湾岛以国家表示;错绘甘肃省界线;错绘甘肃省与蒙古国国界线;错绘金塔县与内蒙古自治区未定省界线;错绘市州界线;市(州)、县(区)地图资料陈旧、地图要素表示错误等。(二)互联网地图服务方面:互联网地图无审图号或审图号超过2年有效期,多个部门引用使用百度、谷歌等互联网地图服务。(三)地图安全保密方面:违规标示军用机场、人武部、边防、军休所,国家安全局、监狱,变电站及属性、电力线及属性、电站装机容量,未公开的机场, 自来水厂、气象站、粮食仓库等不能公开表示的内容;公开使用了涉密地图、地图表示了涉密信息、地图精度超出公开版地图表示要求。(四)地图审核管理方面:地图没有在显著位置表示审图号。 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地各部门将所有登载使用的“问题地图”全部替换为标准地图;对于不能替换的“问题地图”及时予以删除,避免“问题地图”上网;对于标准地图不能满足使用的,委托具有地图编制资质的单位根据需要编制专题地图,报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后登载使用。严禁使用未经审核,特别是来源于国外网站的地图,严格避免使用可能存在版权纠纷或争议的地图。登载地图时要在适当位置标明审图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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